使用技术要求:
1.水稻移栽后5—10天,稗草出苗后至至2叶期前均可施药,每亩可用湿润细沙(或土)15-20公斤,拌匀撒施于稻田中,施药后保持3—5厘米水层5—7天,以后正常管理。
2.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。
3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注意事项:
1.施用时应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施药时不得饮食、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、更换衣物等。
2.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3.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(国内外查询资料仅供参考):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用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、莎草 | 40—50毫升/亩 | 药土法 |
规格:450毫升*20瓶